竞赛组委会 发表于 2016.5.24| 点击数10258
关于2016年“创青春”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答辩
注意事项的通知
各相关高校团委:
2016 “创青春”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答辩将于5月28日上午8:30—12:00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(丰台区花乡)博学楼举办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分组:
参加答辩作品共三类九组:
A创业计划竞赛(Aa.农林、畜牧、食品及相关产业组;Ab.生物医药组;Ac.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组;Ad.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组;Ae.材料组;Af.机械能源组;Ag.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组);B创业实践挑战赛;C公益创业赛;答辩同时进行。
其中根据答辩作品数目,Ab.生物医药组、Ac.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组及Ae.材料组合并组别在一个教室进行答辩;Ad.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组及C公益创业赛,各分成2组并各自占用两个教室进行答辩;Ag.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类及B创业实践挑战赛,各分成3组并各自占用三个教室进行答辩。
二、答辩形式:
答辩分为自我陈述和自由问答两个环节,共12分钟。
(一)自我陈述:
答辩团队需在7分钟内通过PPT文件对项目概况进行阐述,并对创业计划书做必要的补充或其他说明。距离陈述结束还剩1分钟时,答辩秘书会进行提醒。如超过7分钟仍未结束,答辩秘书将中断陈述。
(二)自由问答:
评审专家将对项目背景、营销战略以及风险预测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,答辩人回答专家提问。每个团队答辩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。超过5分钟,答辩秘书会提醒并中断答辩。
三、抽签及场地确认
(一)入围金奖答辩团队需在答辩前一天抽签决定答辩顺序,时间:5月27日(周五)上午9:00-11:00,地点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(丰台区花乡)博学楼第五阶梯教室(二层西侧)。
(二)抽签后请团队拷贝答辩PPT及视频(非必须)至组委会电脑,答辩材料统一命名为“×类×号”(在PPT及视频资料中请不要出现作者姓名、学校、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)。
(三)各高校需在抽签当日统一领取高校及作者参赛证件。
(四)指定时间内未到场抽签的团队,其答辩顺序由工作人员在到场团队抽签完毕后,公开代为抽取确定。
(五)抽签当天会公布各组答辩地点,参赛团队可进行场地确认。
四、答辩安排
(一)参赛作者需要在团队答辩时间前30分钟到达答辩备场教室并签到确认。
(二)每个作品参与答辩的人数不超过4人。请准备好创业计划书(统一用70克A4纸正反面打印,黑白色,普通装订;3-4份)及对作品有辅助说明作用的实物或文书,进场答辩时递交给所属答辩场次的答辩助理,以便评委评阅参考(计划书封面及全文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、学校、学院、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)。
(三)答辩当天如需重新拷贝PPT或视频,则拷贝所用时间计入团队答辩7分钟内,新PPT或视频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。
五、交通情况
鼓励各高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,如学校开车前往,可使用附件2中车证,如乘坐30人以上大巴前往,请在附件1《金奖答辩需求统计表》中注明并于5月2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chenxinye0612@163.com。
驾车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
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门
地铁下车点:10号线首经贸站
公交下车点:首经贸西校区站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答辩期间答辩选手须凭参赛证出入,无参赛证者一律不得进入答辩室。
(二)如对答辩场地及物资有特殊需求,请填写附件1《金奖答辩需求统计表》5月2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chenxinye0612@163.com。
七、咨询和申诉
(一)答辩现场设置咨询处,如有关于答辩的任何问题,可向竞赛组委会咨询处反映。
(二)组委会保留对竞赛规则和规定的解释权。
竞赛秘书处
联系人:郭昊、方鑫
联系电话:010-63087275
竞赛组委会
联系人:周从周、朱荩臣
联系电话:010-83952280
竞赛组委会秘书处
2016年5月24日